学院工作

校内通告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切实做好我校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范围、对象

在教学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认定条件

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以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电大、函大、职大、业大、夜大和成人中专毕业生(含党校毕业生);

2、符合相应职务条例的规定学历和任职条件,一般按以下条款掌握:(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本专业“员级”资格;(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本专业“助理级”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本专业“助理级”资格;(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可认定为本专业“中级”资格;(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资格。

三、有关事项

1、我校符合上述初职认定条件的教职工,教师系列必须参加劳动局组织的初职评审,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其他系列(如:会计、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表》一式二份。参评职工均需填写《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诺书》一份,本人技术工作总结一份(要求写实际工作内容,不写思想汇报的内容,用A4纸打印),其他系列参加初职认定人员将技术工作总结写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表》第3页“见习期工作小结”栏内即可。

2、上述表格请到唐山人才网(网址http://www.tsrcw.com/)“职称评审”――“表格下载”中下载,教师系列评审表为第3项,其他系列认定表为第6项,《承诺书》为第11项。

3、填表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表》要求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填写或电脑录入信息,用16开纸正反面打印生成,并按页码顺序装订;填表日期均填写20081225前的日期;评审表封面“工作单位”请填写原单位名称(机械、纺织、化工、商业、轻工);评审表第1页贴一寸彩色照片;学习培训经历从中学开始至大学。

4、提交材料。评审表(认定表)一式两份;承诺书一份;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另交一张一寸彩照;评审费100元。

   5、上报时间:请参评教职工将上述材料于1225前上报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孙宏杰       电话:8337027

 

(供稿:人事处  编辑:信息中心)

   2008年12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