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作

校内通告

《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处室及全体教师:

现将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冀职改办字[2007]71

 


关于印发《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

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经研究,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从200811执行。2003820印发的冀职改字[2003]9号《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自行废止。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职称    申报评审    条件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6月22印发

 

 

 


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讲师、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

(一)技工学校高级讲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了解国内外职业教育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将先进理念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取得较好的效果;组织指导本专业(学科)教学研究,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创新能力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引导学生的专业发展,效果良好;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学术交流,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多媒体技术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实习教学经验,能够熟练地担任生产实习教学和工艺学理论教学工作;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并将先进技术应用于专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较好的效果;组织指导本专业(工种)生产实习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有较强的职业技能操作水平,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创新能力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能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学术交流,并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三)高级讲师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从事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或行政管理)经验,业绩突出。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技工学校从事理论教学和生产实习教学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且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且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5年以上并通过进修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一)取得讲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高级讲师:

1、系统地讲授二门以上课程,完成相关的全部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

2、主持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承担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起到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3、指导中级及以下教师的教学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4、专业理论课教师具有双师型教师的基本素质,具备所任工种的高级工及以上操作水平。

(二)取得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熟练地讲授本专业(工种)生产实习课及工艺学理论课课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

2、主持本专业的生产实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产品开发及技术革新,承担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起到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3、指导一、二级实习教师教学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4、具有双师型教师的基本素质,所任工种的操作能力达到技师水平(已开展技师评定的工种)。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奖,或市(厅)级一、二等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

(二)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全省教学教研活动或技术比赛中获得二等以上奖励(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三)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教材、教学参考书中,独立撰写二万字以上;或主编内部教材、教学参考书三万字以上,使用效果良好;

(四)积极开发新产品,经济效益显著(年创利税二十万元以上,为主要完成人);

(五)教学成绩突出,在校内教学质量评估中3年以上优秀(师生近5年评教结果,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讲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一)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合著不少于3万字,并在公开发行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省级以上,含内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二)申报高级讲师在公开发行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省级以上,含内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第一作者)或4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3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年以上,具备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论文、论著条件的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可破格申报:

(一)教育教学、科研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

(二)获省(部)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三)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性教研活动或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名次;或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组织的教研活动或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以上名次;

(四)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3次优秀,且近3年师生评教连续优秀(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五)创新性教研教改工作成果获省(部)肯定(有文件证明),并在全国或全省推广。

   (六)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讲师、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

(一)技工学校讲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本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较强从事教学和指导实验工作的能力,有一定水平的教科研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能够承担教材编写和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等。具有指导下级教师的水平能力,教育教学效果较好。能够用一门外国语获取本专业信息,能运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备本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本专业技能操作水平;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生产实习教学指导能力,对教学设备能正确使用和维修;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以及承担教材编写和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的能力,教育教学效果较好,具有指导下级实习指导教师的水平能力,能运用电化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技工学校从事理论教学和生产实习教学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理讲师资格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讲师资格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一)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申报讲师:

1、独立完成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

2、承担一定的教研教改工作或参与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3、指导助理讲师、教员开展教学工作,提高业务能力;

4、专业理论课教师具备所任工种的中级工以上操作水平。

(二)取得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独立完成本专业生产实习课及工艺学理论课的教学工作,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

2、承担一定的生产实习教研教改、产品开发及技术革新任务或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

3、能够指导二、三级实习教师开展教学工作,提高业务能力;

4、具备所任专业高级工操作水平。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讲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三等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

(二)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教学教研活动或技术比赛中获得市级以上奖励(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三)参与编写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或编写内部教材、教学参考书二万字以上,使用效果良好;

(四)在产教结合中,积极开发新产品,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五)校内教学质量评估二年以上优秀(近5年师生评教结果),教学效果较好(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讲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中独立撰写2万字以上;

(二)在公开发行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省级以上,包括内刊)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