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作

校内通告

河北理工大学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通知

 

全体教职工:

河北理工大学现面向社会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制3-5年、学费2.2万元/人(河北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简介附下),符合条件有意报名的教职工,填写如下统计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到人事处,截止时间为2009330日下班前。如参学人数较多,学校可以与河北理工大学联系,适度降低学费、来我校集中面授。

 

人事处邮箱:rsc-ws@163.com

 

2009年3月27日
人事处

 

附件一:

河北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简介

 

一、招生专业

机械工程(430102)、材料工程(430105)、冶金工程(430106)、建筑与土木工程(430114)、化学工程(430117)、矿业工程(430119)、安全技术工程(430125)7个工程领域。

二、招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当年的731);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矿业工程领域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3.工作业绩突出。

三、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ME”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 for 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GCT”,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学校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第二阶段,达到本校规定的“GCT”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本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持有上年度“GCT”有效成绩达到本校规定标准的考生,可以凭有效成绩单向本校提出报名申请,参加本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3.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具体要求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及招生人数

1.录取办法:我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招生人数:我校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名额自主确定。

五、培养方式

1.工程硕士研究生实施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培养的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上课时间为每周六、日或一定时间段内集中面授,业余时间自学;对学院人数较多的单位,可派教师到单位集中授课;整个学习期间要求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学员可提前预读本校工程硕士课程,经正式录取后承认学习成绩。

2.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3.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导师组负责制,即由学校导师和企事业单位导师或在增加相关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导师组联合培养。学校选拔理论功底深厚、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硕士生导师与经送陪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双导师或导师组联合指导,来自企事业单位的导师需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办理聘任手续。

六、学位授予

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或设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工程硕士学位证。

河北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报名统计表

序号

报考专业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代码 专业 学位

毕业时间及院校

所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