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机构设置

资产管理中心

资产管理中心

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学院统战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统战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协助党委指导、协调、督查党支部及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干部的培训和工作交流;负责全院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并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关心归侨侨眷、台胞台属、港澳同胞的工作和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统战宣传、信息和统战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指导统战理论研究会开展工作。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各类固定资产的综合统计工作,并按国家、学院对各类固定资产数据统计汇总及报告的要求,组织做好相关的账目登记、报表编制与报送工作;组织建立与完善各类固定资产数据库,检查督促固定资产各分类管理职能部门做好相关数据的动态更新工作;联合财务处、使用部门做好资产验收工作,及时录入卡片,做到账物相符;合理调配学院资产,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对闲置资产、不合理配置资产及时督促处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做到物尽其用;强化资产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管理,严格申报制度,做好资产出租合同备案工作;会同各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盘盈、盘亏、损坏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按程序处理。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参与新增资产购置、基本建设和大型修缮等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好退休教职工办公物资回收和再利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学院资产处置和产权纠纷的调处,办理学院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参与学院拟开展的投资项目、经营项目的论证,履行资产管理手续。负责对经营性资产进行跟踪,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固定资产等采购招投标、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协调管理等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